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教育经费可携带,“用通俗一点的话讲,就是钱随人走”,主要涉及两笔钱,一笔是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另一笔是“两免一补”资金。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这项政策将实现全国统一。
 
如果更通俗地解释“钱随人走”,便是学生到哪里、钱就到哪里,两笔财政性教育经费一直随着学生流动,中小学校接收多少学生,就能及时获得相应的经费。笔者认为,义务教育经费“钱随人走”堪称善政,具有双重意义。 
 
众所周知,在人口大流动时代,许多孩子跟随父母去了外地、进了城市。无论走到哪里,孩子们都要读书,接受义务教育是他们的法定权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外来人口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政府负责,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提供公共财政保障,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毫无疑问,这是适应人口大流动的务实之举,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应然之举。这些年来,各流入地政府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随迁子女的上学问题正在逐步解决,这是不可否认且令人欣慰的事实。
 
不过平心而论,流入地政府或许也有苦衷甚至怨言——保障这些外来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原本是其户籍所在地(老家)政府的义务,现在却变成了流入地政府的义务。更重要的是,长期以来,国家财政对于教育经费的支付,一直是分区域、按户籍拨付的,某个学生的户籍在哪里,教育经费就拨付到哪里。在人口基本上不流动的时代,这种拨付方式没问题,但在人口大流动时代,其弊端马上凸显出来:一个安徽的学生已到北京上学,教育经费却仍拨付到他的老家,这显然不合理,尤其对流入地政府和学校不公平,流入地政府和学校承担了外来学生的教育责任,却没有得到国家财政的相应支持。
 
进而,这种不公平会影响流入地政府落实政策的积极性,最终影响外来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乃至一些本地居民也颇有怨言,认为外来学生挤占了本地学生的利益。
 
由此可见实行“钱随人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随学生流动,人到哪里钱就到哪里,这种办法可谓一举两得:一方面,使得流入地政府和学校在承担外来学生教育责任的同时,能够获得国家财政的支持,既彰显了财政拨付政策的公平公正,也减轻了流入地政府和学校的负担;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流入地政府解决外来学生入学问题的积极性,提高流入地中小学校接收外来学生积极性,外来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将会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实现。
 
显而易见,“钱随人走”这一善政,最终惠及的是外来人口随迁子女。这些“携带”着教育经费的外来学生,不必再像以前那样觉得挤占了本地学生的利益,他们可以昂起头来分享流入地的教育资源,享受义务教育的法定权利。他们接受教育的过程,就是实现权利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