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显示 

全国超六成县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本报北京2月23日讯(记者 刘博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督导评估认定,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占全国总数的62.4%。”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何秀超在今天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今天发布的《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显示,在这1824个县(市、区)中,东部地区740个,中部地区556个,西部地区528个。继2014年和2015年通过认定的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5省份后,2016年又有广东、福建两省所有县级单位全部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湖北、安徽、山东、吉林4省通过认定的县比例超过80%。 

据不完全统计,4年来全国在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累计投入2.73万亿元,其中2013—2015年投入2.09万亿元,2016年投入6400亿元;全国近4年总投入中县本级资金1.6万亿元,占总投入的58.7%。 

《报告》指出,自2013年启动评估以来,4年来全国共新补充教师约130万人,其中2016年新补充33.6万人;全国近4年新补充教师中,音体美科学信息教师22.8万人,占新补充教师总数的17.6%。近4年全国交流教师校长185万人,其中2016年交流51.5万人;全国近4年交流教师校长中,音体美科学信息教师22.4万人,占交流教师校长总数的12.1%。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各地政府还积极承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管理责任,实施同城待遇,保障公平入学。其中,广东省颁布实施了随迁子女高考实施办法,21个市已出台异地中考方案,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共招收随迁子女10.6万人,其中外省户籍4.2万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100%入读公办学校。 

据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还有1200多个县尚未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整体上看,未认定县均衡水平明显低于国家标准、更低于已认定的1800多个县,实现均衡发展目标难度较大。 

更值得关注的是,中西部与东部相比,面临着更大的均衡压力。其中,东部地区有20%的县尚未通过认定。中、西部地区相应的数字分别为48.5%和54.51%,将是攻坚难点地区。单就小学差异系数指标而言,尚有56.9%的未认定县达不到要求,仍将是攻坚难点学段。 

教育部对已通过基本均衡认定的13011个县进行监测复查。监测结果显示,有10个省份的21个县出现较大滑坡,小学或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不到标准要求,其中有3个县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不达标。 

何秀超介绍,2016年,参加评估的26个省份中,有8个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未落实到位,从基本教学装备到信息化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教师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资源使用率有待提高,有特殊需求学生的教育及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在发布会上,何秀超透露了下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重点:“督导检查中,部分受检县今年未能全面实现‘三个增长’,通过督导检查,尽管已经基本补齐,但尚缺乏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何秀超介绍,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财政主渠道供给,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法定“三个增长”。不断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拓宽资源供给渠道。同步解决城区“大班额”和农村“空心校”问题,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巩固均衡评估成果等也是下一步要重点推进的工作。 

《中国教育报》2017年02月24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