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予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今年,中宣部、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暴力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这与青少年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直接关系。因此,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不但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具有紧迫性,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执法机关都负有重要责任。近年来,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在教育部门主导,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司法、执法机关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履行普法社会责任,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选派法制副校长等活动,有效促进了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各级司法、执法机关已经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支重要骨干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对普法教育活动统一规划组织不够,相关司法、执法机关之间相互沟通、协调、配合不够,各部门普法资源和力量缺乏有效整合,工作开展的自发性、随机性较大等问题,同时,在具体的普法教育活动中,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笔者认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既要坚持过去工作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做法,更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加以改进和提高,概括地说,要注重把握好五个方面。

把握系统性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贵在“常”“长”二字,既要注重教育的经常性,又要注重教育的持续性。在现有中小学教育中,法治教育没有独立的教材和课时,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内容大多散见于思想品德教材中以及法检公司等机关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中,法治教育内容不够系统和全面。针对这一问题,应当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总体规划,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的培养作为青少年学生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顶层设计,建立起法治教育的课程体系。学校要保证法治教育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保证有足够的课时、充足的师资。相关执法、司法机关要加强针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整体规划,使法治教育内容更加丰富、更加系统。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法治教育的教学模式及方法,将法治教育纳入现行的教育评价体系确保法治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把握协同性

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是一项社会工程。广大中小学校虽是主体,但却不具备执法、司法机关掌握资源丰富、授课内容生动的职能优势。要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社会化管理轨道,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主责,普法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执法、司法机关积极参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各级普法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和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抓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各项工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要发挥法律工作的专业优势,通过选派专人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关工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也要积极搭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平台,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充分整合各机关、各部门的法治教育力量,注重联动和协同,避免法治教育资源在广大中小学校之间分配不均,出现冲突等现象。

把握广泛性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要确保受教人员全覆盖。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体和主渠道,要让学生在学校生活中通过正常学习接受法治教育,在上法制课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各学科法治教育元素,将法治教育与学科知识融合起来。执法司法机关在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中,要防止和克服过于集中在少数重点、优质学校的不均衡现象,努力做到将各种法治教育资源、力量在广大中小学校之间均衡分配。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尤其是对失学、流浪失管、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农民工子弟,要格外注重加强法治教育。

把握针对性

法治教育不是走过场,要把握青少年学生成长和发育规律,紧贴青少年学习和生活实际,丰富实质性内容,加强针对性讲解,做到不仅要入眼、入耳,而且要入心、入脑。要充分考虑青少年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形成和发展的特点,既要讲法理和法律知识,又要注重结合案事例进行生动直观阐释,做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要充分考虑青少年青春期思想不成熟和个性叛逆的特点,多采取平等式、互动性、启发式、交流式教育,防止简单说教、灌输式教育的现象,避免因教育方式刻板、方法单一而引发抵触情绪;要充分考虑青少年猎奇心理强、模仿性强的特点,把握尺度,不宜过度宣扬暴力、性侵等感官刺激性较强的内容,防止适得其反,引发负面效应。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分层次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对小学生可以开展讲法治故事,展评法治漫画、法治儿童画和法治小文章等活动;对中学生按年龄及认知、分析能力的差异,可分别选取不同的案例,开展“模拟法庭”展演活动,由学生自己教育自己,制造共鸣感。要贴近生活,针对青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中容易碰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法治宣传,不盲目普法,通过实例展览、模拟法庭、案例剖析等,以案说法,增强法治教育效果。

把握有效性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要注重实效。在教育形式上,要逐步实现从单一的法治课堂教育,向各学科的渗透教育、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多元并重转变。要根据青少年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等特点,充分运用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学法用法社会实践活动,全方位拓展法治教育空间,丰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载体和形式。要将法治教育融入趣味性、娱乐性、实践性活动,开展诸如法治教育主题班会、法治宣传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演讲赛、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征文赛、法治手抄报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使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要整合动员社会力量,统筹运用校内、校外两个资源,营造健康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法治教育的辐射力和渗透性。既要充分发挥板报、橱窗、标语、图片、书籍等传统媒介作用,更要注重运用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现代化媒体手段,用优秀、生动、形象、直观的法治教育内容,引导青少年学生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在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法治氛围中茁壮成长。(作者单位:郑州市第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