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今天,是我的人生悲剧。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家人。我80多岁的母亲和岳母,一人支撑着一个家庭,还要遭受人们的白眼,叫她们怎么活呀……” 2月20日,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班的自治区在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以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共300多人,集体观看了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摄制的警示教育片《权力之殇——宁夏落马县区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听着贺兰县委原书记方仁在警示片中声泪俱下的忏悔,会场一片寂静,大家纷纷陷入沉思。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案件。目前,在全区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64名区管干部中,有10人曾经担任过县(区)委书记,并且在县(区)委书记任期内违纪违法。这个“关键少数”违纪违法案影响恶劣,危害极大,发人深省。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2016年下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组织专门力量拍摄了《权力之殇——宁夏落马县区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片。该片通过违纪事实介绍、法庭审判实录、当事人自我忏悔、党内法规量纪等环节,讲述了方仁、杜迁、张兴斌、仇旭辉、马吉、夏夕云、周金柱等七位宁夏原任县(区)委书记违纪违法事实,分析归纳县委书记这一职务违纪违法的共性现象,剖析了县区“一把手”权力腐败的成因及危害,告诫各级党组织毫不放松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警钟常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以用权,秉公用权,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警示片在自治区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班上引起强烈反响,成了此次学习班的热议话题,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此为鉴,深刻反思,吸取教训。“看到昔日的领导、身边的同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很痛心,同时也警醒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时刻警醒、鞭策自己,做到自省、自警、自律。”观看警示片的一位区委书记这样说到。该片结合换届工作,还将发至市、县两级,作为新进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履新第一课”,加强警示教育,起到提醒、震慑的作用。(通讯员 杨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