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传授知识和技能,学校教育以传授知识为主,家庭和社会教育传授技能;第二层次是在掌握一定知识和技能基础上的培养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层次是在知识和能力基础上的提高素质。让孩子学习琴棋书画,仍然是知识和技能范畴,城里孩子养宠物培养爱心与农村孩子养猪养羊没有本质的不同。物质财富占有的多,课外班上得多,并不自然导致素质高。

社会上广泛使用的“素质”一词并没有准确的定义,但已经被理解成比知识和能力更高级的东西,或者说是内化为人的与智慧相关的格调和品位表现。而这些内在的品质,更多的是文化的积淀、知识内化和转化的结果,也与个人的智商、情商等相关。素质教育实际上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三观”教育,最重要的是价值观念的培养。

传授知识是教育的基本功能,素质教育是追求的教育目标。知识和技能教育旨在提高人的知识基础素质,知识教育与素质教育是两种互相联系、层次不同的教育模式。知识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必经阶段,素质教育是知识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的教育。不能简单地把传授知识,检验传授知识效果的考试就叫作应试教育。也不应把“应试教育”一词是作为一个贬义理解,凡“应试教育”都是单纯追求升学率。摒弃“应试教育”决不是要摒弃考试,“应试教育”也培养一些素质,能考试也是整体素质的一部分。素质教育并不是要求或鼓励考试不及格,相反,素质教育更重视考试,更重视改进考试和完善教育评价制度,高升学率也是素质教育要求的结果。

素质教育最重要的是价值观念的培养,是培养学生在认识各种具体事物的价值基础上,形成对事物价值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这些根本观点包括对整个世界总的看法和观点;对于人类生存的目的、价值和意义的看法等。价值观念的培养不是教授学生解决具体问题或某种思维方式,而是培养伴随学生今后成长中的一种潜在观念意识,这种观念意识就像信仰一样,能根据社会的现实、个人能力和时代的环境做出合理价值判断和反映,享受生命的意义与存在的目的。(主编李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