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县一私立学校残疾人教师林传华,参加当地公办教师统招,总成绩第一,因身体残疾,教育局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

8月9日,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发布此事情况说明称,连江县教育局作出不予录用林传华的决定“对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准确的”。同时,该厅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当晚,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发布《连江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拟聘用的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澎湃新闻注意到,林传华已经在连江县2017年拟聘用的新任教师名单中,岗位是“小学科学教师”。

林传华今年28岁,来自福建平潭,年幼时因一次事故导致右手掌缺失,被认定为肢体二级残疾。2011年7月份,他从宁德师范学院毕业,取得了宁德市蕉城区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为物理。

据媒体报道,2011年9月至2017年,他都任教于私立学校平潭翰英中学,担任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组集备组组长等职务。今年4月,林传华参加了福建省教师招考,应聘连江县小学科学教师。

《连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总成绩公示》显示,林传华笔试76.13分,面试81.74分,总成绩78.94分,在其报考岗位中排名第一,“拟参加体检”。

虽然总成绩第一,但福建省连江县教育局拒绝录用林传华,称因为其不符合省教育厅颁布的体检标准。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第十二条,两上肢不等长超过5cm,脊柱侧弯超过4cm,肌力3级以上、胸廓畸形、肢残或体残者,不合格。

福建省残联得知林传华的情况后,曾发函至连江县教育局,希望他们能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关爱残疾人,但也未获连江县教育局认可。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讨论。

8月9日晚上,福建省教育厅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林传华参加教师招考录用有关情况的说明》。

对于连江县教育局作出对林传华不予录用的决定,福建省教育厅认为,林传华属残疾人,且已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连江县教育局应根据《教师法》(1993年)、《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2年)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予以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录用。

该厅认为,仅根据2006年出台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对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准确的。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目前已责成福州市教育局、连江县教育局依法依规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工作。同时,该厅正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澎湃新闻了解到,林传华本人已经收到拟被录用为小学科学教师的消息。林传华的学生@红毛丹666也在微博上向澎湃新闻表示,现在全班同学都为此事而开心,“开心到要飞起。”